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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活动室须知
2012年05月17日 09:10 帅新川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次数)

1.教工活动室是全院教职工业余学习、娱乐的活动场所;

2.请您自觉遵守活动室的制度,听从管理人员安排,礼貌、文明活动;

3.在活动时,禁止大声喧哗、争吵打闹,杜绝任何长时间占用行为;

4.严禁在教工活动室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、违法活动及商业经济营活动;

5.教工活动室仅供本院教职工活动,外单位人员谢绝入内;

6.请自觉维护活动室卫生,勿乱扔纸屑、果皮等杂物;

7.对人为损坏活动室物品者,照价进行赔偿;

8.禁止携带宠物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教工活动中心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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